医保办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建立健全本院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,积极主动配合省、市(区)医疗保险部门的工作,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。
二、完成对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、解释、投诉及经办服务。
三、建立并维护医保业务的基础管理工作台帐、业务资料及内部档案管理资料,力争做到记录清晰,保存完整,存放有序,查阅方便。
四、做好每天的报费工作,严格按政策规定报费。
五、按时申报结算费用,如期收回垫付资金,维护医院利益。
六、对各科室的医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和处理。
七、向各科室反馈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、审核和拒付信息。做到持续改进并加以落实。
八、建立并完善医保“三大目录”数据库。专人管理和维护。根据有关规定及医院实际情况,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申请调整。
九、负责门诊重症的审核,归档工作。
十、认真督促履行《武汉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》。切实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。
科室专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