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医院收费及结算等级的公告
2023-12-25
我院于2014年被湖北省卫健委核准为三级综合医院,按武汉市医保局要求,报新洲区人民政府、新洲区卫健局同意,拟于2024年1月1日执行三级医疗机构物价标准,门诊和住院病人医保政策同步作出相应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门诊
1、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200元,按50%比例报销,每人每年400元封顶。
2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:退休人员65%,报销限额4500元;在职职工55%,报销限额3500元。
3、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根据重症病种支付。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按50%比例支付。
二、住院
1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
每年度首次住院门槛费800元,二次及以上住院门槛费400元,报销比例调整为:在职人员86%,退休人员88.8%。
2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
每年度首次住院门槛费800元,二次及以上住院门槛费400元,报销比例调整为:60%。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,由居民医保基金按700元/次的标准报销。
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
2023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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